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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區域16國經濟部長將討論RCEP談判進展

已更新:2023年3月10日

亞太區域16國經濟部長於今(2013)年7月8日已依各國所提出之報告,就《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政治指導要點架構(political guidance framework)達成共識,目前即將完成政治指導要點談判。印尼貿易部國際貿易合作處處長潘巴格歐(Iman Pambagyo)表示,於8月20日至22日在汶萊舉行之RCEP經濟部長會議,將就政治細節進行討論並通過政治指導要點,其將指引RCEP談判進展,並使談判更具前瞻性。

政治指導要點為RCEP談判順利推展的必要條件,在政治指導要點下,RCEP將進行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議題之談判,而東協與其重要貿易夥伴希望明(2014)年年初在談判上取得實質性進展。接續RCEP第一次部長級會議談判成果。RCEP第二回合談判預計於9月24日至27日在澳洲布里斯本(Brisbane)舉行。 RCEP將涵蓋約34億人口、21.4兆美元之GDP,而RCEP中之非東協國家皆已與東協分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s, FTAs)。根據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ADB)研究,RCEP將促進貨品、服務、投資及勞工在RCEP經濟體間流動,並使全體成員國GDP在2025年增加約6,440億美元、相當於全球GDP的0.6%。其中,汶萊將成為RCEP成員國中受益最多之國家,預計2025年GDP將增加6%,其次為越南的5%及韓國之4%,印尼則將增加1%。 在維持東協各國間自由化承諾之下,RCEP各成員國期望達成較既有FTA更高程度之貿易自由化目標。東協與東亞經濟研究院(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SEAN and East Asia, ERIA)於研究中指出,為了維持「東協中心性」(ASEAN centrality),東協需增加對RCEP之參與以和其他協定抗衡,例如:《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與中日韓FTA等。對此,ERIA研究員福永佳史(Yoshifumi Fukunaga)表示,RCEP或許須於2015年依「共同承諾」(common concession)模式,減讓95%之貨品關稅、明確界定需被消除之非關稅障礙,並容許相互平等規則(coequal rules)以降低原產地規則(rules of origins)之複雜性。


【由黃苡嵐報導,取材自The Jakarta Post,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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