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各國領袖於2014年5月11日在緬甸舉行第24屆東協高峰會(ASEAN Summit),緬甸總統吳登盛(U Thein Sein)在演講中表示,此會議為東協團結努力以為區域及人民建立更美好未來之象徵,並反映東協區域內集體合作,促進區域內和平、穩定、經濟繁榮及人民福祉之重要性。本次會議以「團結朝向和平與繁榮的共同體邁進」(Moving forward in Unity to Peaceful and Prosperous Community)為題,會中檢視2015年完成東協共同體(ASEAN Community)之進展,並討論經濟整合過程中所面臨挑戰的解決方式,最後於會議結束時通過了《內比都宣言》(Nay Pyi Taw Declaration)。
距離2015年底完成東協共同體僅餘1年半,有鑑於此,吳登盛於會議中強調,目前急需對東協共同體進展做全面性的檢視,確保各項目標在建立共同體之過程中充分實踐,其更表示東協各國現在處於關鍵時期,必須確認完成東協共同體所需之各項必要階段可及時完成。此外,東協各國領袖亦於會議中商討東協共同體在2015年後之展望。對此,吳登盛表示,規劃2015年後東協共同體之目標亦相當重要,使其可因應全球變動環境,而東協領袖應將區域內及全球之政治環境變動與社會文化發展納入考量中。
另一方面,在《內比都宣言》中,東協各國同意加強對2015年完成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AEC)、東協單一市場與生產基地之努力,其中含貿易便捷化領域,即包括東協自助認證系統(ASEAN Self-Certification System)、東協單一窗口(ASEAN Single Window)與東協海關轉運系統(ASEAN Custom Transit System),並涵蓋貨物、服務、投資、技術勞工、資本自由流動之領域。此外,東協亦認知到透過「東協加一」自由貿易協定及《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以加強外部經濟整合,並增進集體利益之重要性。
最後,在南海議題方面,東協各國同意在《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OC)及符合國際法,包含《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之原則下促進合作,並強調各方自制(self-restraint)及非使用武力(non-use of force)之態度,避免使緊張情勢升溫的舉動,並共同致力盡早完成《南海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OC)。
【由黃苡嵐綜合報導,取材自The Week、Bernama,201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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