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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在G-20高峰會角色受到矚目

已更新:2023年4月13日

G-20高峰會於今(2010)年11月11、12日在韓國首爾舉行,東協國家出席領袖包括印尼(G-20高峰會成員國)總統尤多約諾(Susilo Bambang Yudhoyono),越南(代表東協)總理阮晉勇(Nguyen Tan Dung);新加坡亦首次以全球治理研究集團(Global Governance Group, 3G)的成員身份與會,由總理李顯龍(Lee Hsien Loong)代表出席會議。 此次G-20高峰會將發展議題納入議程,也使東協更有資格分享其在實踐區域經濟整合、與其他新全球經濟組織成員合作的豐富經驗。東協及東亞地區持續穩定發展,受到早前全球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亦相對較少,整體而言,區域經濟迅速復甦,表現甚至更勝以往。東協的發展模式是在國家改革與開放外資、貿易之間取得平衡發展,為各成員國帶來實質利益,並在區域整合過程中,採取開放性的區域主義做為發展策略,十分值得其他地區學習。 國際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主席史特勞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也於會議中表示,東協加三的《清邁多邊換匯倡議》(Chiang Mai Initiative Multilateralisation, CMIM,下簡稱清邁倡議)為建立區域金融安全網絡樹立典範,此種區域自立型的倡議可供其他地區效法;他並指出,國際貨幣基金將密切與清邁倡議合作。此外,東協秘書長蘇林(Surin Pitsuwan)也在會中提及:「清邁倡議是東協的一個成功案例與最佳實踐,也向全世界清楚展現了東協及其東亞三個主要對話夥伴的共同作為」。 G-20高峰會同時討論發展融資(development financing),東協基礎建設基金(ASEAN Infrastructure Fund)的設置也可供其參考。另外,對於包括杜哈回合、國際貨幣基金重整、食品安全與農業、均衡與包容性成長(equitable and inclusive growth)、社會安全網絡、透明化、良好治理(good governance),以及貪腐等議題,蘇林也認為:「東協在經驗分享上皆有其獨特的地位,足能在如G-20高峰會等全球經濟安全會議中,為其集體的利益發聲。」


【由吳泰毅報導,取材自ASEAN網站,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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