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印度分別與馬來西亞及日本簽署綜合經濟合作協定

已更新:2023年4月13日

印度與馬來西亞在今(2011)年2月18日完成《印度─馬來西亞綜合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between India and Malysia, CECA)的簽署,兩國將開始更進一步地降低貨品關稅與開放服務貿易及相互投資。 《印度─馬來西亞CECA》是由印度商工部長夏瑪(Anand Sharma)與馬來西亞貿工部長慕斯塔法(Mustapa Mohamed)於馬來西亞吉隆坡(Kuala Lumpur)簽署,將於今年7月1日起生效。 《印度─馬來西亞CECA》內容涵蓋貨品貿易、服務貿易以及投資議題。在印度與馬來西亞簽署CECA之前,雙方早已透過印度與東協在2010年1月1日生效所簽署之《東協─印度貨品貿易協定》(ASEAN-India Trade in Goods Agreement)促進兩國之間的貿易自由化,但今後印度與馬來西亞將透過此一新雙邊經貿協議,進一步開放市場,增進貿易往來。 《印度─馬來西亞CECA》目標為削減約90%兩國間往來貨品之關稅,且除貨品貿易市場的開放,亦將目標放在服務貿易市場的開放,包括解除兩國間部份專業人士流動限制,例如印度的資訊科技人才、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將可更不受限制地在馬來西亞市場提供服務,而馬來西亞則將取得印度開放觀光產業市場的利益。 去(2010)年印度為馬來西亞第13大貿易夥伴,雙邊貿易總額達到89億美元。2004至2009年間印、馬貿易額平均每年成長14.9%,印度政府期盼2015年前貿易額可成長至150億美元。 印度商工部長夏瑪甫於2月16日在東京與日本外相前原誠司(Seiji Maehara)簽署《日─印綜合經濟夥伴協議》(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between Japan and the Republic of India, CEPA),根據該協定之內容,印、日兩國將於協定生效後10年間削減約94%的關稅。 印度在一周之內,連續與日本及馬來西亞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與歐盟FTA的談判亦緊鑼密鼓地進行,由此點觀察,可以印證印度近年高度重視其對外經濟合作布局,積極與他國洽簽FTA的政策,仍持續且順利地進行。印度短時間內相繼完成兩個歷經長時間談判的FTA,其中印度─馬來西亞CECA於2008年2月展開談判、2010年10月宣布談判完成,歷時近3年;印度─日本CEPA於2007年2月展開談判,2010年10月宣布談判完成,歷時近3年餘,顯示印度推動其FTA政策不遺餘力,過去印度投注於推展雙邊經貿關係長時間累積的努力,也漸進入收穫階段。


【由姜博瑄綜合報導,取材自Bilaterals.org,2011年2月16日;Press Trust of India,2011年2月18日】


44 次查看

コメント


コメント機能がオフになっています。
bottom of page